张智全
8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出,在该法中增加一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专家认为,这是完善生育假期制度的必要举措。
人口问题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需要包括育儿假在内的优生优育政策配套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最高立法机关启动立法程序,拟将育儿假入法,是对国家人口优化生育政策的落实,体现了以法治保障育儿假实至名归的立法导向。
育儿假入法,表面上虽然是一个将其法定化的问题,但因育儿假成本的分担涉及个体家庭、用人单位和政府的利益平衡,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通过立法优化顶层制度设计,则需要通盘考虑。首先要过成本关。职工增加假期福利固然是好,但倘若这个多出来的假期成本要全部由企业承担,恐怕也未必合理。这方面,亟须有条件的地方,在成本优化上先行先试、作出探索,研究或尝试减税、补贴等财政手段加以支持的可行性。其次要过观念关,应对严峻人口形势的挑战不是一城一地的事,而是共同的时代考题。如何在更广的范围内为职工创造生育、育儿条件,各地各部门都应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让父母育儿假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