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为新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提供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的意见》,为新余“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城市建设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意见》提出“四个助推”,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切实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打造大南昌都市圈产业承接地;要加强沟通交流研讨,建立重大问题协商解决机制,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助推打造新宜吉合作主阵地;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助推打造中三角旅游目的地;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余,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五美”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全面融合、共同繁荣,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水平,助推新余打造全国民生城市知名地。
(袁子禄 黄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