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钟珊珊)3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获悉,为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南昌市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据了解,该市将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85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4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120元;重度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提高280元,达到每人每月1480元,其他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80元,达到每人每月1380元。调整后保障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