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蔡颖辉)危险品运输车辆出发前,必须按规定填制“电子运单”载明危险品运输相关信息,且随车随货携带。3月8日,南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查处了首起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电子运单”的案例。
3月8日上午,南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联合南昌县交通运输局对南昌县某物流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属的赣AG-XXXX危险品运输车辆存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问题。经立案调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后,该支队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企业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支队开出的首张未配备“电子运单”的罚单。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检查组已安排专人专责督促该公司迅速整改到位,要求公司负责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闭环整改到位、销号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