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委书记 许南吉
《信访工作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条例》出台后,鹰潭市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群众性宣传宣讲活动,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条例》高度的政治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也是信访工作政治性的鲜明体现。我们将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从坚定贯彻“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来看待信访制度、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不断提升抓信访工作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我们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市委常委会定期调度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实战化运作,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平安鹰潭、法治鹰潭、勤廉鹰潭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信访工作整体合力。
二、聚焦《条例》深厚的人民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将始终把牢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定位,涵养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真挚百姓情怀,把信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信访事项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找办法、解难题。我们将践行好“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深入实施信访矛盾“控增量、消存量”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领域办证难、停车难等历史遗留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们将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注重“事要解决”,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三、聚焦《条例》鲜明的时代性,始终坚持创新思维。围绕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全面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我们将更加突出源头治理,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推行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双评议”制度,将工作力量、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向网格下沉,倾听诉求、打捞问题、答疑解惑,将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及时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将更加突出依法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法律顾问评查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将更加突出系统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鹰潭,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