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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审理养老诈骗案43件188人,重刑率11.22%

江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养老诈骗犯罪

  本报讯 (记者杨静 实习生金梓纯)记者从7月4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已审理养老诈骗案件43件188人,审结20件98人,移送执行标的额7.94亿元,已执行到位6667万余元。

  据介绍,全省审结的养老诈骗案件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大类,占比87.4%,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主,涉案金额最高的超18亿元,最少的也有上百万元。养老诈骗犯罪组织化、产业化趋势明显,而且“套路”手法不断翻新。

  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的新特点,江西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养老诈骗案件,与刑事打击整治同频共振。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11.22%。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

  全省法院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借鉴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成功经验,强化审执衔接配合,刑事部门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听取执行部门对涉案财产判项的意见,确保判项有可执行性;执行部门靠前发力,提前掌握涉案财物追缴情况,建立“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前介入、预先评估、实物清退、国企接管、集中攻坚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当天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中,南昌县“老庆祥”涉养老特大非法集资案,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5.2亿余元,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协调下,三级法院联动,审执部门配合,执行到位金额2.69亿余元,清退比例达50%,案件得到平稳处置。

  此外,为挤压行骗空间,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办理案件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分析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9份,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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