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委书记 于秀明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宗旨意识,用心用情用力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
一、既要“立足岗位”更要“提高站位”。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凸显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作为地方领导,既要扛起肩负之责,更要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动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贯彻“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打造“社会治理强市”目标,全力以赴防风险、保稳定,努力争创新时代“第一等”信访工作,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既要“开门接访”更要“主动下访”。人民信访工作,对象是“人民”,关键在“为民”。《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践行这一原则,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开门接访”,身体力行落实接访制度,将来访群众当作家人、将群众来信当作家书、将群众诉求当作家事,提升信访工作“温度”。要坚持“主动下访”,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双进双服务”等制度,持续开展“民情家访日记”工作,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访民情、听民声、知民意,提升信访工作“精度”。要坚持“上门回访”,完善案件回访跟踪机制,对已办理事项,及时核查、定期“回头看”,确保信访事项件件落地,提升信访工作“满意度”。
三、既要“倾情解释”更要“倾力解决”。信访工作落脚点在“解决”,而不仅仅是“解释”。《条例》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作出了全面规范,目的就是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要强化源头治理,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要强化重点治理,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全力以赴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向信访群众讲清“法理”、讲透“道理”、讲明“情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