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开展志愿活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但实际效果不如人意,值得深思。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活动,初衷是好的,之所以效果不佳,原因有三:其一,形式大于内容。该地组织的文明劝导志愿活动多为突击行动,缺少长效机制,即便一时见效,但长久来看,成果难以巩固。其二,时间安排不合理。该地要求机关干部在工作日的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上街开展文明劝导,但该时间段内人流、车流相对较少,错过了交通午高峰、晚高峰时间,效果大打折扣。特别是当下正值三伏,天气炎热,志愿者在烈日下值守容易中暑。其三,影响本职工作。安排机关干部上街“站岗”时间过长,增加了工作外的履职负担,必定影响本职工作。
开展志愿活动应当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能搞形式主义那一套。当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活动时间,并给予配套保障,在不影响单位干部职工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有序组织。文明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时之功,需要社会各方达成共识、共同发力。对此,我们既要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也要引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持续提升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提升全社会的文明水平。
(邹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