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源头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立足全市内河水运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重点部署夯实污染治理基础,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措施,逐级逐层压实整治责任。该局通过开展“船舶港口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船舶港口防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行动,对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进行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把污染防治做实、做细、做精,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新局面,让南昌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在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
减少船舶污染
水陆联动开创防治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进入高质量发展期,内河水运污染整治迫在眉睫。
要打好内河水运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度设计必须先行。在南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联合全市多个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为南昌市内河水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方向。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劲往一处使,努力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
为全面推进南昌市船舶和港口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提高南昌市船舶和港口的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保护南昌市内河水域的环境质量,南昌水投港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成立全资公司“南昌联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运行主体,配套各港口码头,开展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南昌县和新建区分别建设了姚湾、象山船舶污染物接收站,整体服务于南昌港范围内赣江所有码头及停靠趸船,对所有途经、停靠、航运的船舶所产生的废油水、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回收,保证在全长约40公里的航道范围内船舶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废油水不再对赣江直接排放。目前,南昌港船舶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实现100%处理处置,达到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的全流程管理。
除了岸上设立污染物接收站,船上同样增设了污染物处置装置。截至2021年底,按照相关要求,南昌市174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39艘400总吨以下船舶均完成安装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218艘船长20米及以上,主、辅柴油机总功率22KW及以上船舶全部安装防止油类污染设备;244艘船舶全部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防止垃圾污染配置率为100%。
整治非法码头
规范运营共抓岸线大保护
早在多年前,南昌市大部分码头都是露天作业,场地往往堆满货物。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环保不达标,码头天晴时扬尘四起,下雨时污水横流,特别是一些非法码头,污染物直排赣江,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2019年开始,南昌市全面开展非法码头大整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南昌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人员深入港区一线,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一河(湖、江)一台账、一企一台账”,督促东湖区、南昌县、经开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开展整治行动。
经过努力,南昌市共拆除取缔类码头34个,破除地面34万平方米,完成土方精平约40万平方米、土方量约20万立方米,撒播草籽40余万平方米,码头拆除后全部进行了复绿,消除了取缔类码头营运造成的粉尘污染,港口航运秩序彻底规范,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非法码头被拆除后,南昌市13个码头全部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并与第三方签订了转运协议。2020年,南昌市投入资金860余万元,完成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污水防治方面,码头前沿全部做挡水墙,防止污水流入赣江;设置截污沟和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收集;对未能接入市政管网的码头,要求码头企业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对生产性污水进行处理。通过上述改造,码头生产性污水基本做好全收集、全处理、零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改善散货码头的装卸工艺,直接将散货从船上吊到码头作业面,再用铲车将散货铲到车上,货物不落地,并增加大型扫地车定时清扫地面;码头安装雾状喷淋系统,定时进行降尘作业,有效抑制了扬尘;货运车辆覆盖冲洗全到位,未覆盖的车辆禁止驶离码头,未冲洗的车辆禁止驶离码头,有效防止货物撒落,减少路面扬尘。
打造绿色港口
岸电建设拓展服务新内涵
作为绿色港口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南昌市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与使用,对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用岸基电源替代柴油机发电,岸电设备直接对船舶进港停靠后免费供电。
截至今年6月底,南昌港现有11座码头(2个危货码头除外)已建设港口岸电设施共32套,其中集装箱码头已按要求全覆盖。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底,南昌港靠港船舶共使用港口岸电6437艘次,使用岸电时间共12398.7小时,使用岸电电量8926.86千瓦时。
在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方面,2021年,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14家航运企业,完成了40艘船舶进行受电设施改造,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2万元。今年6月,提前完成了27艘船舶受电设施安装任务,为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优化提升岸电服务水平方面,南昌市加强船岸信息共享,要求港口企业将码头岸电设施技术参数信息、收费标准等通过网站、码头前沿指示牌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船舶在靠港前要向港口企业告知船舶受电设施情况,港口企业要将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安排在有相应供电能力的泊位停靠。此外,港口企业、岸电供电企业和水路运输经营者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岸电使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了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岸电服务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在岸电建设和使用监管方面,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在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港口经营许可等管理以及现场检查中严格把关。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机构结合文书查阅等现场检查方式核查辖区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对在南昌港靠泊2小时以上但未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船舶依法进行处理。
实现移动互联
数字监管落实新发展理念
作为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强化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防治,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是长江干线唯一的船舶水污染物处置信息平台。
近年来,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进“船e行”布局建设,要求各港口企业(接收单位)建立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船舶污染物台账,更新系统数据;同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污染物转运处置协议,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达到闭环要求。
2020年12月,“船e行”在南昌市开始运行。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和各级相关部门的联合推动下,全市2座污染物接收站、13个营运码头、12个转运单位、144艘正在营运船舶,以及港航(海事)监管部门已按要求全部注册“船e行”账号。
根据要求,各港口企业要督促靠港船舶使用“船e行”进行船舶污染物的船岸交接,并对每一单污染物进行核查确认,严防船员虚假投放,确保有效接收。所有船舶在向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港口码头转交污染物时,都必须登录“船e行”。转交完成后,接收数据会实时生成,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机构以船舶出具的污染物转交记录作为检查依据。
如今,打开“船e行”,近两年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数据一目了然。更重要的是,通过“船e行”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权限和性质,绑定了作业地点和范围,让赣江南昌段水域污染防治工作更加高效,责任更加明晰。
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下一步,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完善的制度、标准的流程和精细化的措施,加强港航联动,协同推进,努力实现全市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文图由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