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武明、朱华)“因为不了解相关纪律要求,导致出现违规接待问题。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8月30日上午,宜春市某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督查组人员说。
只有1张公函,接待次数却多达14次!这是宜春市纪委监委督查组今年2月在该单位开展督查时发现的问题。
经查,去年9月,该单位接受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期12天,工作期间共安排接待用餐14次。但根据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接受1次工作餐招待,其余13次均应交纳伙食费。今年3月,派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决定,对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督促涉事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限期补交伙食费3240元。
督查中,宜春市纪委监委还发现其他各类违规接待问题:有的单位接待来访工作人员时不问公函,而是等招待结束后再补;有的单位开具的公函内容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而是到达后根据情况补齐相关内容;有的单位开具的公函没有任何可供检查的底联,接待规模和真实性无据可查;有的单位甚至动起“一函多餐”的歪心思,把多次餐费放在一起,一次性顶格报销。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肃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划出“十个不得”纪律红线,提出从“吃公函”问题入手,循线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团团伙伙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公务接待规定不是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坚决处理谁。处理该案件后,宜春市纪委监委要求该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各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吃公函”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让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成为铁规矩、硬杠杠。目前,该单位已经研究完善公函接待审批、登记、报销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确保不再出纰漏、逾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