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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令法庭”彰显司法便民理念

  为了给农忙让路,近期多地基层人民法院推出“时令法庭”。比如,有的在农忙结束之后再审理或调解案件;有的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现实情况,选择简易程序,在田间地头、农民家里办理案件,降低对农忙造成的影响;等等。“时令法庭”把司法便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值得肯定。

  农业生产讲究时令,误了农时,可能导致一年的收成受影响。按照我国的程序法,人民法院的开庭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农村地区,如果按部就班地选择在既定时间开庭,一旦遇到农忙,势必会影响当事人的农业生产。人民司法为人民。现如今,多地开设“时令法庭”并规定,“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案件,在开展案件审理、调解工作时必须做到不违农时、不误农事。遇到‘案件审理’与‘农时节令’存在冲突的时候,要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的权益”,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地区司法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更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时令法庭”的司法诉讼服务,不拘泥于有序排期,不拘泥于坐堂问审,而是主动服务群众、保护生产,应当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并完善。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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