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赣江流域生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但流域上下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流域保护的整体性与管辖权分割的矛盾突出。为破解该矛盾,建立机制统筹协调发展,近年来,丰城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丰城市人民政府与樟树市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在赣江流域启动实施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流域上下游协同共治,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协同并进。
据悉,协议明确每年由两市各出资200万元,以赣江流域跨界断面丰城谭家村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断面,樟树市为上游,丰城市为下游。若考核年度内考核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100%,且II类水质达到六次以上,丰城市补偿樟树市;若考核年度内考核断面年均值未达到Ⅲ类标准,樟树市补偿丰城市200万元;若考核年度内考核断面出现一次IV类水质,樟树市补偿丰城市100万元,若考核断面出现两次IV类水质或者一次V类水质,樟树市补偿丰城市200万元;若考核断面上游樟树市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除污染赔付金正常收缴外,樟树市补偿丰城市200万元。
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促进赣江流域上下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拓了全新路径,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赣江丰城段水质Ⅲ类年均值达标率均为100%,Ⅱ类标准达标率分别为91.7%、100%、100%和100%,水质明显改善。
“赣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证明了该项机制推动流域上下游协调发展、促进保护治理的有效性,实现了以生态保护补偿为纽带,促进流域上下游统筹保护和协同发展的目的。”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懿介绍。 (葛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