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 燕
赣南是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开启了赣南振兴发展的新篇章。
近年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赣州市苏区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成效,书写了人民满意的苏区振兴时代答卷。
坚决扛起振兴发展光荣使命
“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我们感到无上光荣、备受鼓舞。这是对赣州市苏区办全体工作人员的鼓励,更是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成绩的高度认可。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助力‘六个江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苏区办副主任,赣州市苏区办党组书记、主任,赣州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卢述银说。
近年来,赣州市苏区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力以赴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阶段目标任务落地,打响了苏区振兴“金字品牌”。十年来,争取设立国家级平台124个,争取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出台支持文件20个,助力赣州成为区域发展的“政策高地”。
此外,赣州市苏区办常态化组织北上对接,牵头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州工作:争取5批次201名部委干部挂点帮扶赣州,争取部委出台帮扶文件223个,推动一大批对口支援政策、项目落地,架起了中央和老区的“连心桥”,开通了部委与赣南的“直通车”。
全力助推老区建设再立新功
十年振兴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起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近年来,赣州市苏区办牢牢把握国家建立健全革命老区“1+N+X”政策体系的重大契机,提前谋划,深入调研,持续跟踪,全力推动新一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支持。
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等三大核心政策明确延续。
推动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发改委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是国家为赣州量身定制的又一整体性、系统性重大政策文件,对于赣州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此外,赣州市苏区办还成功争取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先后出台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4个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赣州与深圳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树立新时代苏区振兴干部良好形象
赣州市苏区办全体工作人员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推动解决一批制约赣州发展的难点问题。这些年,赣州市苏区办一任接着一任干,树立了特别讲团结、特别能战斗、特别敢担当、特别善吃苦的新时代苏区振兴干部良好形象。
努力终换来收获。在强大政策动能推动下,十年来,赣州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2021年,赣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居全国百强城市第65位,十年前进4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