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员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下,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遵守党的纪律,须不断提高自觉性。
遵守党的纪律须主动自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成为一种习惯。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慨,认为现在管得太严了,没有以前自由了,他们虽然也在遵守党的纪律,但是这种遵守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应付式的状态当中。陈云曾经深刻指出,纪律虽然带着强制性,但必须自觉遵守。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铁的、不可动摇的、有效的东西。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它反映了党内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的纪律就是在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毫无疑问,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于合格党员而言应该是自觉自愿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遵守党的纪律须讲具体。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我们党为了完成各个时期的任务和自己的历史使命,不仅制定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而且用严格的纪律保证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怎样才是真正遵守纪律呢?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是否迅速确切地执行党的决议。我们不能空谈遵守党的纪律,或者对他人遵守党的纪律讲具体,对自己遵守党的纪律讲抽象,这些都不能算是模范遵守党的纪律。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里面提到:“不要以为自己能够在会议上或稠人广众之前声明拥护并举手赞成党的路线,就算遵守了党的纪律,这是十分不够的。”一个真正能自觉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就在于他能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的每个具体问题上,表示出自己是坚决地遵守党的铁的纪律的模范。
遵守党的纪律与创造性开展工作并不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在全党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得到进一步迸发。然而,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认为守纪律、讲规矩就是不要创造性开展工作,有的党员干工作甚至变得畏首畏尾、停滞不前,面对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难点低头走,似乎只要不违纪不违规,或者说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就算是万事大吉了。其实,创造性开展工作与遵守纪律并不矛盾,绝不能打着遵守纪律的旗号不干活,或者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遵守纪律与担当精神是并行不悖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勇于担当,正是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现。相反,那种打着遵守纪律的旗号,抱着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心态,甚至干扰干事创业,其实质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对党的事业和形象危害更大。我们要求全体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同时也是鼓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奋勇争先。为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考核评价党员干部时,必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失误和错误,准确分析其性质和影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领导干部,给予帮助和指导,引导其补齐能力素质短板,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