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璋
近日,周大福公司与消费者合同纠纷案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后引发热议。原来,周大福官方旗舰店的工作人员将商品价格设置错误,导致几款产品的网店标价远低于日常价格,消费者王某夫妻发现后用4万元买下日常售价25万元的黄金首饰。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周大福公司并非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被告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低价促销的行为,且原告事后表示歉意并进行赔付,故法院最终裁判撤销双方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对此,许多网友认为商家此举严重违背诚信。网友表示,是商家操作失误导致的错误,不应该成为商家“毁约”的理由。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后,双方就达成了一致。否则,如果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表示自己是冲动消费,是否也能反悔退货?
笔者认为,此事的发生,一方面给所有商家,尤其是提供线上服务的商家敲响了警钟,一切行为都要谨慎细致,否则损失的远不止商品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对于此类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管理条例,明确责任,给出更为准确的法规依据,让市场销售行为更加诚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