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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发传统村落生机活力 助力乡村振兴

  江西省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优厚,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凝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村风貌。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按照科学规划、整体保护,抢救优先、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兼顾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思路,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加大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健全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机制。我省出台《江西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实施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将江西传统村落打造成“乡村振兴的先行示范之地”,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品牌。

  完善体系,丰富保护名录。截至目前,全省先后组织开展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推荐和两批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开展三批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和挂牌保护工作。全省现有中国传统村落343个,省级传统村落348个,登记挂牌传统建筑2万余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清晰,全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系。按照住建部和财政部要求,我省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申报工作,经择优推荐,抚州市列入2020年十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之一,吉水县、瑞金市列入2022年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县(市),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规划引领,理清发展路径。2020年,我省启动编制《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并于当年12月由江西省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立足全省,着眼于挖掘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和历史积淀,系统梳理保护内容,制定保护标准,保留“乡村记忆”,促进传承与发展,提出以点状分布传统村落为基础的“三核—九片—多点”的整体保护格局,根据传统村落的资源情况、产业特点和发展条件,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路径和模式等提出分类指引。

  传保并重,探索创新模式。我省始终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并重,积极探索和创新保护与开发模式,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域旅游相结合,探索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的新经验。抚州市金溪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为先、传承为本、利用为要”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并重,探索总结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金溪典范”,留住了传统村落的“形”与“魂”,竹桥古村、红色后龚等一批传统村落得到社会认同;上饶市婺源县把江湾、篁岭、李坑等13个传统村落开发成景区,把传统建筑改造成民宿或者参观点,利用传统村落发展旅游业,打造“中国最美乡村”;吉安市吉水县利用资源禀赋,将传统村落古建筑出租给第三方用于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民宿等,以“农旅一体发展”为抓手,依托生态优势和文化底蕴培育“传统村落+农业观光+文化体验+山水风光”等新业态。(江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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