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部分单位作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全省范围内凡有意参与立法活动的国家机关、乡镇(街办)、居(村)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可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17日前寄送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稿发至fgwjjfgc@163.com。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等内容,可登录江西省人大新闻网或关注江西人大微信公众号查询。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