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谢谢政府,真的谢谢……”接过司法救助金,未成年被害人张某的父亲泪流满面,不停说着感谢的话。
前不久,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阅卷、实地走访,得知被害人张某和妹妹均为未成年人,且智力存在障碍,家庭收入来源以农业耕种为主,家庭生活条件困难。案发后,张某因受到精神刺激被送入医院接受治疗,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司法救助情暖人间,该院立即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仅用5个工作日便将2.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当事人手中。同时,该院与镇政府、村委会及未成年救助对象监护人签订四方协议,共同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每一分司法救助金都用在刀刃上。
近年来,该院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妇联等单位,共同出台《渝水区关于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意见》,综合运用心理干预、控辍保学、司法救助等手段,救助涉案未成年5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30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200余次,护航未成年人走上健康成长之路。(许 彦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