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万安县探索创新村(社区)“阳光巡察”工作法,制定村级“阳光巡察”工作方案,通过队伍阳光进驻、村务阳光公开、事项阳光了解、情况阳光反馈、问题阳光整改、质量阳光评估和成果阳光运用,着力解决村级巡察难题,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好的巡察成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启动后,该县通过采取“七个一”举措,即开好一场(次)动员会或屋场会、发布一个巡察公告、安排一部专用联系电话、设置一个电子邮箱、刊发一期巡察专刊、编发一条监督短信、发放一张带二维码的联系卡,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度、参与度得到了明显提高。
该县巡察组聚焦富民产业项目、惠民资金分配、惠民政策落实等问题,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对“三务”“三资”、工程项目等村务进行阳光公开。巡察共督促37个村(社区)公开项目786个、涉及资金1.71亿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43人次,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各类诉求109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该县坚持在促进巡察成果运用上发力,通过重点抓实巡察情况阳光反馈、问题阳光整改、质量阳光评估三大环节,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及时“晾晒”整改清单、进展、结果,跟踪问效,同时,邀请部分党员、村民代表担任评估员,对巡察成效和整改质量阳光评估,推动办成民生实事2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的烦心事。(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