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天路工程、余江博沃、井冈园林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9月20日)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791-87703108

  电子邮件:xiongyanli@coamc.com.cn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层

  邮编:330038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91-87703843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8682188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8676679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05版:视线
   第06版:文件
   第07版:三农
   第08版:宜春新闻
   第09版:新论
   第10版:教育
   第11版:资讯
   第12版:财贸
开展专项检查 规范市场秩序
以高效能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惠民通”搭建水保水资源征费桥梁
图片新闻
方大特钢5G项目获5G通信领域省级赛事一等奖
完善公路路网 繁荣沿线经济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多措并举激活园区发展潜力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天路工程、余江博沃、井冈园林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强招商优服务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