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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为家人代缴医保费

集中征缴期可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洪怀峰)11月19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将于下月月底结束。不过,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延长集中征缴期至2024年3月31日。

  另据了解,只要是江西省职工医保正常参保人员,并且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在江西省正常参加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对于很多参保群众关心的新生儿如何参保问题,省医疗保障局在政策热点答疑中明确,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如已到新生儿出生次年居民医保征缴期的,监护人也可选择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按规定缴费后,出生次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但出生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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