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余市公安局紧扣国家和省、市节能相关工作要求,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广泛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节能宣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新余市公安局被评为国家节约型机关。为扩大创建成果,巩固全局节能成效,新余市公安局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各单位创建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指导。2023年,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高新分局、仙女湖分局、交警支队、刑警支队、监管支队(中心)等六个单位被评为国家节约型机关,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上成功探索出了一条新余公安道路。(肖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