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 黄 平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江西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江西考察,赋予江西新定位、新使命,极大鼓舞了全省上下的信心和斗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迈出坚实步伐。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稳步向好的基础上,狠抓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9.6亿元,增长3.8%。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2021.8亿元,增长13%。其中,增值税1029.7亿元,增长27.8%,主要是上年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了较低基数;企业所得税255.7亿元,增长0.1%;个人所得税96.6亿元,下降3.8%,主要是上年部分地区一次性缴纳股权转让收益较多;资源税29.1亿元,增长8.6%;城市维护建设税126.7亿元,下降5.7%,主要是作为中央税种的消费税有所下降,附征的城建税相应减少;房产税69.4亿元,增长35.3%,主要是部分市县强化税源管理,入库收入较多;土地增值税99.1亿元、下降10.3%,耕地占用税26.9亿元、下降5%,以上两个税种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土地交易量及金额下降,税收有所减少;契税159.9亿元,增长0.5%。非税收入1037.8亿元,下降10.5%,主要是上年各级按要求将历年延压非税收入集中缴库,抬高了收入基数。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0.6亿元,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5亿元,增长7.4%;公共安全支出341.3亿元,增长4.3%;教育支出1375.7亿元,增长4.2%;科学技术支出244.3亿元,增长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3亿元,下降1.7%,主要是上年部分市县一次性安排基层文化场馆建设资金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5亿元,增长8.3%;卫生健康支出721.3亿元,增长1.9%;节能环保支出250.3亿元,增长5.3%;城乡社区支出649.8亿元,下降10.5%,主要是上年部分市县拨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多;农林水支出802.9亿元,增长1.8%;交通运输支出268.1亿元,下降2.5%,主要是上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用于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较多;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25.7亿元,增长2.8%;金融支出63.1亿元,增长10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4亿元,增长20.6%,主要是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试点、支持气象重点工程建设等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23.6亿元,增长7.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1亿元,增长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9亿元,增长7%;债务付息支出143.6亿元,增长3.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4.6亿元,下降6.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12.3亿元,下降10.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3亿元,增长40.3%,主要是各级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加上部分地方提高了利润上缴比例等,收入增加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9亿元,增长22.2%,主要是收入增加,用于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支出相应增加较多。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35.2亿元,增长5.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71.7亿元,增长10.4%。本年收支结余6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94.3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7.6亿元,下降4.4%。其中,税收收入441.3亿元,增长13.1%,主要是上年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了较低基数;非税收入166.3亿元,下降32.2%,主要是上年省级按要求将历年延压非税收入集中缴库,抬高了收入基数。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4亿元,下降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等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较多;公共安全支出54.4亿元,增长8%;教育支出200.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用于教育的资金向市县倾斜,省级支出相应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下降17.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重大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较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亿元,增长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2亿元,增长2.8%;卫生健康支出45.6亿元,增长27.9%,主要是清算新冠患者救治费用、拨付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节能环保支出8.2亿元,下降26.7%,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拨付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认股金2.5亿元;农林水支出39.2亿元,下降64.8%,主要是2023年起按规定将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转为市县列支;交通运输支出66.9亿元,下降31%,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向市县倾斜,省级支出相应减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6亿元,下降7%,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建设资金较多;金融支出55.8亿元,增长135.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亿元,增长49.4%,主要是支持气象重点工程建设,支出增加较多;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亿元,下降27.1%,主要是部分中央补助的粮食风险基金转为市县列支;债务付息支出24亿元,下降0.8%,主要是省级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下降。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2亿元,增长16.9%,主要是随着经济持续恢复,车流量回升,车辆通行费等收入增加较多。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2亿元,增长15.9%,主要是支持铁路、冷链物流、水运、高校建设的专项债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下降21.8%,主要是根据中央要求,为支持文化繁荣发展,省属重点文化企业当年免缴国有资本收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亿元,增长12.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6.4亿元,增长1.3%。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7.2亿元,增长10%。本年收支缺口6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6.5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三新一高”战略导向,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坚决扛起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政治责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着力支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推动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9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投向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领域1924个重大项目;统筹428.1亿元支持“两新一重”、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积极争取到位中央增发国债资金277.3亿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安排1亿元支持发放政府消费券,开展多形式消费促进活动;统筹2.7亿元支持旅游品牌宣传,加强“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名景区、名镇村建设;下达3.6亿元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建设。支持稳住外贸外资。下达2亿元支持招大引强,推动更多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我省;统筹3.4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支持实施“千企百展”工程,对企业出境参展给予补助;统筹11.5亿元支持航空客货运融合发展、中欧班列(江西)、铁海联运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400多亿元;发挥“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杠杆作用,新增撬动社会资本3350亿元,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投入,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支持实施产业升级战略。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下达10.3亿元支持数字产业化等,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新增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18.2亿元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投向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下达5.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重点人才项目和推进重大人才行动;出台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科技资金投入效能。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86.5亿元,我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总体成绩为A级;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7%的要求;筹集78亿元支持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大幅提高省级投入比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涉农补贴77.5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26.1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49亿元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推动国土绿化,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统筹33.2亿元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广东、湖南签订新一轮东江、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与湖北签订长江流域(鄂赣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长江干流和一级支流初步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优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制度,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实施省会引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年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218亿元,比上年增加227亿元。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出台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1.3亿元,规模居全国第2,对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重点群体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8.3%,继续居全国前列;全力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统筹106.8亿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统筹16.8亿元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安排46.5亿元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发放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4亿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2.2亿元,保障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安排107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连续17年提高,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统筹9亿元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等;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托位数增加到4.17个,居全国前列。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等平台建设;为48.7万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免费提供出生缺陷筛查服务142.5万人次;下达2.8亿元支持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繁荣文化体育事业。统筹16.2亿元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等;统筹6.3亿元支持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及公共体育场馆运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98项民生工作计划和37项健全完善民生制度保障改革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四是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提高财政治理水平。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对下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评价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全省15个县(市)进入2023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名。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加大“政采贷”推广力度,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期建设。提升财政服务管理质效。编制财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清单,制定全面覆盖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通过“惠企通”平台兑付资金151亿元。
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财政安全防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立化债专班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地方债务“降存量、控增量、防爆雷”;发行再融资债券支持高风险地区偿还存量债务;开展债务领域财会监督等专项整治,指导市县做好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整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对县级兜底、市级对区级兜底”分级责任制;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指导和前置性审核,开展财政运行、库款保障动态监测;优化“三保”专户管理制度,直达资金库款直接调拨到县市;建立“三保”风险管控和临时救助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全省“三公”经费支出连续10年压减;抓好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财政内控建设。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风险处置协调联动。同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省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2023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引,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省上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收入结构和质量有待优化;有的地方和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资金使用绩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地方“三保”运行偏紧、政府债务压力较大,收支“紧平衡”状况突出;个别地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仍有发生,财会监督的力度和质效亟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破解。
二、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意义重大。2024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安排收入预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虚收空转、寅吃卯粮。
二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加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强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有效性。
三是风险防范抓紧抓牢、夯基筑垒。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稳妥有序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坚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运行。
四是财政管理科学规范、约束有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研究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二)2024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在65%左右。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减去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预算财力772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27亿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增长5.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0.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9.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务收入,减去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04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48亿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下降5.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6.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1.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0.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7.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2.6%。年终结余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07.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3.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6%。当年收支结余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98.7亿元。
(三)2024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1.2%,主要受中央对地方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算政策影响,市县2022年应上缴省级的部分调库收入相应在2023年清算上缴。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003.9亿元、上年结余35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8.3亿元、调入资金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487.1亿元,减去补助市县支出3153.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2.7亿元、调出资金0.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10.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9亿元,省级预算财力1077.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77.8亿元,比2023年支出预算数增长2.1%。
坚持“保重点、优结构、压一般”,省级新增项目支出需安排222.2亿元;加上2023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6亿元平衡省级预算,2024年需要继续安排,合计需400.8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4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157.9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为确保省级预算收支平衡,需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242.9亿元平衡预算。
省级新增项目支出222.2亿元,重点用于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实实在在办好民生实事,安排13.7亿元。其中:就业安排3.3亿元,主要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稳岗扩岗力度,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养老事业安排2.7亿元,主要是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医疗卫生安排3.3亿元,主要是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医院能力提升;社会福利及抚恤救助安排2.1亿元,主要是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企业军转干部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安排1.3亿元,主要是推进宣传文化、文旅网信广播事业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口发展和生育保障安排1亿元,主要是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政策,资助新生儿免费参加基本医保,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政策,继续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
二是强化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保障,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安排21.2亿元。其中:教育安排16.3亿元,主要是加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经费保障,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9亿元;科技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
三是加大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投入,更好履行省级主体责任、兜底责任,安排29.8亿元。其中:粮食安全安排20亿元,主要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支出责任,实施产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益补偿机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安排5.3亿元,主要是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落实“财农信贷通”风险补偿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责任,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安排4.5亿元,主要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生态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战略性找矿突破专项行动,以及推动鄂赣、赣皖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施。
四是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57.5亿元。其中:现代产业发展安排36.3亿元,主要是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动优势特色产业稳链强链补链;增发国债和重大争资争项配套资金安排12亿元;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安排7.5亿元;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安排1亿元;金融业发展奖补资金安排0.5亿元;援助资金安排0.2亿元。
五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安排25.7亿元。其中:预备费安排1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及化债安排7.6亿元;支持救灾救助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排0.3亿元;其他方面安排6.8亿元。
六是加大对困难市县补助力度,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安排60.3亿元。其中: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17亿元;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5亿元;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7亿元;基层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安排1.3亿元。
七是保障省级必要运行支出,安排1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7.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9亿元、调入资金0.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513亿元,减去补助市县支出138.2亿元、调出资金3.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6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7亿元,比2023年支出预算数增长2.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6.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亿元,减去调出资金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3.5%,主要是动用上年结余资金,加大对省属企业资本金注入力度。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38.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24.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7.9%。本年收支缺口8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0.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794.4亿元。2023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18亿元,收回结存限额794.7亿元,下达结存限额156亿元,截至当年12月31日,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973.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1058亿元,目前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031.7亿元。
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10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2亿元、专项债务886亿元,已纳入2024年预算。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水平、债务风险和债券支出进度等因素,将新增债务限额优先分配用于在建及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经审核,省级新增债务限额安排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2亿元、专项债务82.6亿元,用于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教育等领域在建项目;剩余新增债务限额958.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2023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85.9亿元、债券利息387.8亿元,已足额兑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710.9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4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079.3亿元、债券利息417.7亿元(不含2024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初规模150亿元,加上财力性超收、盘活存量资金等270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2024年预算调入使用242.9亿元,结余177.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4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8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433.4亿元。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59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985万元,教育收费收入9779万元,其他收入38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60万元。
(2)支出预算59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0万元,项目支出252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77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51万元,资本性支出13115万元。
2.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水利专项资金4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中型水库(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水库、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万亩圩堤加固整治等方面。
三、扎实做好202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坚持扩大内需,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扩大传统消费,提振大宗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推动完善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齐乡村商贸流通短板。用好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提高债券资金效益,支持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发挥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用好各项财政性融资担保金融工具,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外资外贸,推进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支持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国家现代物流战略支点城市、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支持民营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全面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引导支持传统产业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进设备更新、工艺升级、产品迭代。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数字经济,支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落实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
三是大力推进科教强省战略。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落实教育投入责任,调整教育支出结构,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持续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统筹用好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一轮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省“双千计划”实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打造中部地区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四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5%,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筹资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支持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政策,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发挥“农保贷”政策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产业领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全省宜居村庄整治建设,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打造“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奖励资金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南昌都市圈、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赣东北、赣西城市群,加快构建“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新格局。
五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攻坚行动,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着力巩固长江和鄱阳湖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守护好绿水青山。稳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建设,推进井冈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统化全域推进节能减碳,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财政保障制度和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与GEP核算挂钩机制。
六是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10件民生实事。突出就业优先导向,优化财政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用好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就业创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抚恤补助等保障标准。关爱“一老一小”,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全生育养育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政策,资助新生儿免费参加基本医保,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县域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推动红色文化资源转化利用,加快数字文化建设。
七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研究跟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适度强化部分省级事权;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困难程度、区域均衡度评价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精准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继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扩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出台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期建设。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落细落实过紧日子各项举措。加强和规范财政绩效评价等第三方机构管理,深化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建设,强化智慧监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巩固深化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成果。
八是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严格落实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确保法定债务兑付不出风险,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支持防范化解金融等其他领域风险。省市县各级严格落实“三保”工作责任,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硬化“三保”专户约束,确保“三保”平稳运行。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管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建立财政收入弄虚作假行为惩戒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下,大抓落实、担当实干,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