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顺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安排,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43580件,同比上升29%,59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检察业务综合质效居全国前列,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
一、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235人、起诉45948人。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以及邪教犯罪,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施晓敏、黄彪等重大涉黑恶案件,起诉563人,工作质效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与监委、公安、人民银行、证监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733人;依法严惩洗钱犯罪,起诉215人。积极做好涉众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庐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郭某记、徐某伦等人伪造货币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联合税务、公安等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起诉228人,南昌、上饶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数额大、有影响的涉税案件。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协作意见,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45人,办理铁路沿线、网约车行业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7件。
大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落实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意见,研究制定18条措施,推动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多发态势。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贩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起诉9266人。积极参与“断卡”“断流”“长风”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9543人,对缅北等境外遣返涉诈人员依法交办督办。深入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反诈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依法打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和“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犯罪,起诉116人。聚焦利用网络违规收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
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具体工作要求,不批捕17962人、不起诉19080人,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952人。聚焦惩治非法狩猎犯罪司法实践问题,会同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办案指导意见,探索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轻罪治理模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要求,保障认罪认罚自愿、合法,适用率90.8%,一审服判率97.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2.9个百分点,适用刑事和解2646人,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55件,向党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349件,“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治理模式列入全省推广改革项目。
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涉军犯罪19人,办理军用土地、军人权益、革命史迹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9件,对135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军地协作不断深化。南昌市检察院获评东部战区与六省(市)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二、聚焦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起诉2939人,同比上升17%。依法惩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起诉242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刑事“挂案”96件,办理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3件。制定办案指引,会同省工商联推动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234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不起诉或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密切与工商联、侨联、商会协作,办结企业诉求536件,提供法律服务5224件次。省检察院在全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聚焦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16人,同比上升63.6%;办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115件。加强专门机构和联系点建设,景德镇市检察院成立全国首家陶瓷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萍乡、新余、鹰潭、抚州等117个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专门办案组,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设立28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与湖南、湖北省检察院会签意见,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
护航美丽江西建设。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部署,跟进中央环保督察、环保赣江行等发现问题线索,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0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47件,督促修复林地、湿地、水域等22万余亩。南昌、九江、上饶等地检察机关携手共护鄱阳湖“一湖清水”,赣州市检察机关加强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广泛认可。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同步开展“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40件,挽回、复垦耕地3.6万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3.39亿余元。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96件。
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吞挪用涉农资金等犯罪,起诉178人。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5件,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崇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上堡梯田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产,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3180人,发放救助金4161万余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8人,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082件,帮助追讨欠薪1730万余元。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61人,同比上升40%,其中原厅局级以上29人、县处级73人;已起诉512人,同比上升28.3%。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办案指导意见,联合省纪委省监委、省法院发布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参与金融、医药、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行业腐败治理。
三、聚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制定“办实事、解民忧”民生项目清单,完善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举措,开展检察机关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检察为民抓在平常、做在日常。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群众身边的多发性犯罪,起诉13975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9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3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261万余元。与医保、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等17个集体和个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全省“法治为民好榜样”。
依法化解群众信访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0858件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质效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三级检察院领导常态化下访接访997件,同比上升94.3%。持续落实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案件化解率达99.4%。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完成40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化解任务。深化“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全省涉检信访同比下降53.7%,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做法获最高检发文推广。做优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17215件,就近就便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2022件,让案件当事人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574人,“一站式”救助889名被害人。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1554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294人,考察帮教后再犯罪率降至近年新低;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推动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会同教育、公安、民政、共青团等部门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发现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8件,督促依法处理565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积极推动校园周边、住宿娱乐等重点场所和行业治理。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活动,获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
着力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依法惩治强制猥亵、家庭暴力、拐卖妇女等犯罪,起诉2069人;联合省妇联开展专项活动,救助困难妇女2335人,宜春、吉安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护,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175人;支持起诉1377件,帮助追讨赡养费、赔偿金2874万余元;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案件106件。
四、聚焦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会同省公安厅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深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警协作,介入侦查8402件,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合力提高侦查办案质量。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909人、不起诉1352人,对依法应当逮捕、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320人、追加起诉3566人。与法院等部门共同推进刑事案件二审开庭专项工作,派员出庭履职842件,同比上升84.7%。出台加强“诉判不一”刑事案件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5件,法院已审结的184件中,改判、发回重审158件。
民事检察持续加强。与省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民事诉讼案件卷宗调阅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364件,同比上升39.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5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68件,在实现个案公正的基础上,促进统一裁判标准。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督促纠正执行违法477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67人。严惩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162件,起诉相关犯罪19人。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深化运用民事和解制度,促成和解息诉1838件,同比上升163%。九江、景德镇、宜春等地探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受案前化解矛盾模式,成效良好。
行政检察不断做实。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和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83件,提出监督意见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1.1%、54.4%。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涉及的相关行政争议,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释法说理等措施,实质性化解945件,同比上升63.8%,力促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57件,助力依法行政。会同省司法厅对3个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单位开展巡回检察。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10件,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7300件,切实防止“不刑不罚”。赣州市检察院制定的常见犯罪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指引获最高检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46件,同比上升9%,办理的湿地资源保护、新发现极危物种保护等一批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40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5件,已审结案件均获裁判支持。省检察院联合省税务局、省残联等部门加强残疾人就业权利保障,推动征集残疾人就业岗位1000余个、缴纳残保金6295万余元。与省自然资源厅等10个单位及广东、福建、湖南省检察院加强协作,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区划公益保护难题。
刑事执行检察更加有为。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67次,督促解决执法不规范及安全隐患等问题3054个。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456件,监督纠正736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加强罪犯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法衔接。
检察侦查稳步推进。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依法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9人,同比上升118.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组织考试作弊等重大犯罪,经省检察院决定,南昌、赣州、吉安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直接立案侦查4人,成效获最高检肯定。
五、聚焦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宣讲解读、融入日常履职、强化督促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做结合、查改贯通、上下联动,省检察院深入调研推动解决问题125个、转化运用成果213项,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实现相互促进、相互提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抓实中央政法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3件次;配合省委政法委调研评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送教下基层,组织检察官与监察官、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开展跨区域联合培训,更新检察理念、提升专业能力、凝聚司法共识。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组织评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推进检察人才库建设,9人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与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院校协力推进人才培养、理论研究,选聘44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智慧借助提升专业水平。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交流发言。
纵深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江西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最高检改革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促进检察权规范公正高效运行。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优化业务管理和对院、案、人的考核评价,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3466件,同比上升5%,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423次。完善检察官管理、员额调整等机制,推进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建立、应用206个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30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健全“四责协同”机制,配合地方党委巡察4个设区市检察院党组,对5个派出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落实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坚决支持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严五整”攻坚行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10697件,同比上升112.2%,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重点措施,健全挂点联系、对口指导、结对共建等制度,强化品牌培育、典型引领,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全面进步。坚持人员编制、检察官员额向基层倾斜,协同完善省以下检察院财物设区市统管保障机制。76个集体和82名个人获省以上有关部门表彰,鄱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浮梁县、宜丰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
六、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等755件,推动209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参与办案活动等8688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145场,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38场,邀请群众参加活动12171人次,常态化发布办案数据、典型案例。联合省司法厅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创设20周年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办案9227件次。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江西检察”新媒体获评“中国创新型政法新媒体”,宣传品牌、办案故事和新媒体作品均获评全国检察“十佳”。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和维护律师权利。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制约,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与省法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查、依法处理。协同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常态化开展检律会商,优化律师阅卷等服务,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中践行对党忠诚,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中坚守初心使命,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推动创新发展,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锻造过硬队伍,检察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二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服务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进一步深化。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更大力气解难题答新题。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强自觉铸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协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积极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深化监检衔接,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工作。加大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轻罪治理体系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做实对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办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队伍素能和基层基础建设,打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