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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恢复耕地30余万亩

连续两年实现耕地总量净增长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3月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去年3月起开展的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至今已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恢复耕地30余万亩,连续两年实现耕地总量净增长。

  2023年3月,针对部分地区耕地不合理流出、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我省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省自然资源厅选取150个代表性较强的典型问题列入省级重点督办,开展调研督导32次。同时,聚焦违法占用耕地、占用耕地挖塘养鱼等6方面,选取11个案例拍摄典型问题警示片,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为严守耕地红线,去年我省举办了3期“线上+线下”耕地保护专题培训班,对市县乡村四级超2.1万名干部进行培训,并对各地专项整治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省自然资源厅还召开专门会议,分享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并以预警提示函、工作提示以及给设区市市长寄送一封信等方式,发出耕地保护风险提示提醒7批次。

  各地层层传导压力,并将依法推进专项整改与保障群众利益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稳妥审慎推进整改,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如泰和县一农户的农具仓库违法占用0.95亩耕地,当地政府在拆除仓库时帮助户主寻找农具存放过渡房,并指导户主在非耕地上重新选址。

  省自然资源厅派出人员赴各地加强专项整改督导,并构建耕地保护“1+N”政策体系,目前已出台耕地保护方面文件7个,涵盖耕地保护源头管控、执法监管、统筹利用等方面。各地纷纷出台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至今,我省耕地高质量、系统性、长效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今年,我省将以“1+N”政策贯彻落实为切入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开展“山上”换“山下”试点(即因地制宜把山坡上的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平原地区,山下的果树林木尽量调整到荒山荒坡)。同时,推动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区,加大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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