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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关于《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您知道多少?2021年7月,《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标志着江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自此,主体职责得到明确、源头预防得到强化、化解路径变得清晰、联合化解成为常态。

  三年来,面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与司法、执法资源有限的矛盾,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化建设保障了预防在先、全面排查、调解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年来,基层调解组织蓬勃发展,全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改革成效显著。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化运行的2.3万个综治中心,有效整合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资源力量,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门、只跑一地”。

  即日起,省委政法委联合《江西日报》法治专刊推出“深度聚焦——《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三周年”栏目,以展示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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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关于深化新时代调解工作法治化提升调解质效的实施意见》出台~~~
~~~——新余市渝水区认真贯彻《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侧记
宜黄县——~~~
赣州市南康区——~~~
南昌市西湖区——~~~
定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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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融入群众 创新政法为民服务模式
鼓励调解能手成立工作室
离群众近一些 解纠纷快一步
“交巡融合” 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建立协作机制 提升林业资源保护治理水平
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警示教育 筑牢禁毒“防火墙”
“民事大家谈”谈出基层治理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