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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近日,宜春市出台《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建立进校园事项边界清单、“白名单”和准入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制度,探索推行源头管控、分类治理,在全市营造良好教育教学氛围。

  建立进校园事项边界清单。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摸排梳理近年来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建立了15个方面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边界清单,明晰各类考核评比事项、社会事务(活动)事项、各类报表填写事项、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项等与学校的边界。比如,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方面的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

  建立进校园事项“白名单”。该市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市级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严控“白名单”事项总量,明确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和验收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白名单”,并结合实际,制定当地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建立进校园事务准入制度。坚持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凡进必审”原则,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审批报备制度,规范“白名单”事项审批报备流程,未纳入“白名单”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同时,对一些热门学校实行提级审批管理。

  建立规范进校园事务长效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宜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督导、随机抽查、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动态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曾丽莎 彭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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