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致玉
西汉初年豫章郡属淮南国。汉高祖刘邦设立豫章郡,郡治在南昌。王莽元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改九江郡为豫章郡。三国魏黄初二年,吴沿置豫章郡,郡治在南昌。南北朝时期,南昌属江州豫章郡。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目前传世的、从战国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古印和封泥中,有不少“豫章”或“南昌”字样的官印等,不仅艺术价值高,还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西汉时期“豫章司马”封泥(图1),现藏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汉官仪》曰:“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侯则封泥之。”司马一职即掌管军政的武官。此封泥不太完整,缺“豫”和“司”的上部分,虽然缺失,但依据此二字的篆书书写笔法,确定为“豫”和“司”。此封泥最早辑录在《封泥考略》印谱中。
西汉中晚期“豫章侯印”封泥(图2),现藏上海博物馆。“侯”为古代五等爵的第二等。《汉旧仪》所谓汉边郡太守“置部都尉、千人、司马、侯,皆不治民”。秦制中司马、侯皆为秦郡已有之官,县无司马、侯。
西汉齐国“南昌丞印”封泥(图3),现藏山东九宫阁齐国文字博物馆。该封泥较小,印文风格与汉朝官印平整规矩较一致。按汉时的官制设置,县令是一县的最高长官,属设令、丞、主薄、尉四职,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令。
西汉中期“豫章太守章”封泥(图4),现藏上海博物馆。按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属扬州,州的下级行政单位是郡,郡的最高长官为太守(也称“郡守”)。在秦汉印中常见有各种主掌职事的令、丞、尉,武职有各种将军、都尉、校尉、司马、侯,郡有太守、都尉等。
西汉中期,另立五字官印,形成新的名“章”,也有“印”“章”连用的,“印章”遂成为后世一种习惯性称呼。
辑录在《封泥考略》印谱中还有一方“豫章太守章”(图5)和一方缺下半部及一方缺上半部的二方“豫章太守章”封泥残片,均藏上海博物馆。
史中有记载的历任豫章太守(郡守)官吏近30人,且事迹简单,有的甚至只留下了名字。在两汉中相比较,东汉明显多于西汉,多数皆饱读经书、为官清正、颇有政绩者。这几枚“豫章太守章”封泥的出现,足以佐证当时官员调动需新铸官印的制度。
“南昌君布”封泥(图6),现藏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此封泥辑入《封泥考略》,注云“见旧谱,或伪仿其文,余亦疑之”,即对此封泥的真伪存疑。
此外,“南昌君布”还发现有另外二枚不同时期印章,即故宫博物院藏的明代青玉印“南昌君布”、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的清乾隆玉质印“南昌君布”。至于“南昌君布”在历代是何官职,现能所见的历史资料中没有记载。
新莽时期郡官封泥“豫章南昌连率”(图7),现藏上海博物馆。“豫章”为郡名,“南昌”为县名,“连率”属长官名,由此推断豫章郡及南昌县长官或由连率一人兼任。
“庐江豫守”封泥(图8),现藏上海博物馆。《汉书·淮南厉王传》载:“文帝十六年以淮南故地三分之,封厉王子安为淮南王,勃为衡山王,赐为庐江王。”“豫守”当为豫章郡守,此时豫章属庐江王支郡,故“豫守”前冠以“庐江”,以明其属,是汉早期某些王国支郡的特殊印制。此印含省文以合当时四字印制。景帝四年庐江国除,其地属汉,封泥下限即在此际。
封泥,也称为泥封,是古代一种重要的保密和封缄手段。封泥主要用于封存文书、物资或物品,其作用类似于现代的封条。封泥是古代官吏使用玺印的遗物,战国至南北朝期间是中国古玺印史的封泥时代。晋代以后的封泥罕有发现,这是因为纸张在西晋已经开始普及,简牍之制逐渐退出社会的应用,封泥使用盛期遂告以终结。
东晋北魏时期的官印“南昌男章”(图9),现藏于故宫博物院。印中的“男”,初为官名,后成爵称。《礼记·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五等。”“男”即男爵。此印为豫章郡南昌县男爵之官印。
进入东晋以后,印章风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文字笔画变得细瘦,结构趋于草率,布局也显得漫不经心,不复两汉官印的庄重和严整,印章多为凿制而成。或仅为了实用,其艺术性方面不太讲究。
“南昌长印”(图10),此印为两晋时期的县官印。晋代南昌属扬州豫章郡。“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可见当时的南昌应为小县。此印最早辑录在《颐素斋印景四册》印谱中,《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中也有记录,现归属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