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逸楠 陈 钰
核心提示
90多年前,毛泽东在寻乌开展大规模社会调查,写下《寻乌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著作。
90多年过去,在红色传承中探索总结出的“寻乌经验”正润泽赣南大地。
赣州法院坚持办人心、办民生、办秩序“三办”理念,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立、审、执、访”全过程,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
办人心:如我在诉 如为我执
司法审判,判的是公道,守的是人心。
“您好,这里是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意受理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接听室内,工作人员的声音此起彼伏……
2020年4月,面对“当事人想了解案件进展问谁?对案件有疑惑联系谁?对法院工作有意见向谁反馈?”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赣州法院成立民意受理中心,开通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实行一个号码对外,归口管理、限时处置,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实现“有信必复”。
“我们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看起来是十分普通的‘小案’,但每一件都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感知和评价。”赣州法院民意受理中心工作人员钟琰表示。
如我在诉、如为我执,就是要懂得换位思考,要有同理心,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赣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牢记“案小事不小”,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机制。如制定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从制度上对判后答疑工作予以规范;做好执源治理,建立健全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建立交叉执行“异人异地办案模式”,避免消极执行;建立行政案件立调审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等,通过以上举措,真正做到“小案不小办”。
办民生:唯实求真 公正为民
8月20日,农历七月十七,恰逢圩日。一大早,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农贸市场,人头攒动。上午9点,一场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巡回审判有序进行,数百名赴圩群众驻足观看、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现场开展“法治小课堂”活动,引导民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就规定各级裁判部选取比较有意义的案件,组织巡回法庭,到出事地点去审案子。”赣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方际雄介绍道。
2023年4月,赣州法院全面推广“圩日法庭”工作,逢圩日组织法官到圩镇、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群众“现场办公”。一年多来,已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162次,旁听群众6万余人次,普法宣传287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余万份,圩日执行7200余件,圩日调解纠纷6000余起。“圩日法庭”日渐成为群众感知法院工作的一道风景线。
“只管判、不虑治,案子只会越办越多,只有标本兼治,除社会病、治系统病,工作才能赢得主动。”赣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雷勉励表示。
近年来,赣州法院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结合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客家文化以及蓝色融湾、绿色生态等实际,做好“红、黄、蓝、绿”“四色”结合文章,大力推进“圩日法庭”“法润营商”法治“护苗”“法护创新”“生态护绿”,以案件办理助推社会治理。
“致广大而尽精微”。既在个案办理上“尽精微”,又能跳出案件“致广大”、谋全局,助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从而赢得群众满意。
办秩序:良法善治 价值引领
司法审判不仅是定分止争,同时也向社会公众明确释放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等价值态度,引领公众法治意识的养成。
在审理一起见义勇为保障待遇案件中,赣州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找破局之法,打出一套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组合拳”,免去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向社会传递了“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正确价值导向。
近年来,赣州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助推良法善治。如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用力做好司法建议,针对性化解各行各业潜在的矛盾隐患,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以典型案例引领社会认知、道德培树、行为规范;用好民意受理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找准顽瘴痼疾,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打造“法治小院”“瑞法轻骑兵”“长征源调解工作室”等司法品牌。
守正道而开新局。“赣州法院将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把‘三办’理念融入个案办理、社会治理、规则引领,营造‘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良好社会氛围。”赣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