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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护一人 脱困一户

——赣州市南康区集中照护精神障碍特殊困难群体

  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 璋

  邮箱:65204228@qq.com

  电话:0791-86847355

  近年来,赣州市为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因家庭照护无人看管、救治不专业、家庭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巨大而导致“一人失智、全家失衡”的问题,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以南康区为试点,探索建立民政兜底精神障碍特殊困难群体集中照护制度,实现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专业照护中心集中管理

  唐江镇居民袁某织与袁某方是两兄弟,年龄分别为33岁和25岁,均被诊断为精神三级残疾。由于兄弟俩经常惹是生非,作为家庭劳动力的父母被“困住”,无法就业,导致全家一直无法消除返贫风险,只能靠政府兜底保障度日。

  据了解,南康区在册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有精神障碍患者分别为2022人、263人。“这类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家庭长期照护的有934人,其中照护能力不足的有540人,占57.8%。这种现象导致相关家庭负担重、照护不专业、安全隐患大、经济收入难以提高。”南康区民政局副局长刘红萍介绍。

  为此,南康区探索建立民政兜底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照护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实施集中救治、集中照料、集中管护,实现照护一人,脱困一户。今年8月,该区出台工作方案,由区民政局牵头在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南康区民政兜底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照护中心”,统一对全区特困、低保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管理。

  资金方面,南康区统筹各部门资金集中使用,统一拨付至照护专户管理。一方面,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残疾对象、特困人员的护理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专户。另一方面,由区委政法委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资金,按季度据实申报拨付。截至目前,今年已整合民政社会救助、政法、卫健、残联、医保等多部门资金2300万元。

  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

  蓉江街道居民赖某清患有精神障碍,经照护中心治疗康复后符合出院条件。赖某清出院后转至当地的“心康驿站”。由于她还有被害妄想后遗症,不愿出门,也不愿料理家务,生活无法完全自理。

  “我们安排心理咨询师做了5次咨询后,赖某清逐渐放下心理戒备,积极参与‘心康驿站’开设的生活自理能力培训和文体活动,逐渐融入社会,生活能基本自理。”南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谢强说。

  实行全程监管,让精神障碍困难对象“进得来”,照护对象“出得去”,是南康区在精神障碍特殊困难群体集中照护制度上的延伸。该区建立动态有序排查、常态跟进管理等机制,通过加强摸排、诊断、评估、走访、培训、考评等全流程管理,指导乡镇(街道)与照护中心、监护人共同签订照护协议,确保精神障碍困难对象“进得来”。同时,民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每季度对集中照护对象及其亲属进行回访,掌握救治效果和亲属意见,对符合出院条件且亲属有照护能力的患者,指导乡镇(街道)、照护中心和监护人解除集中照护手续,并明确后续监护责任人,确保照护对象康复稳定后“出得去”。

  为做好救助的“后半篇文章”,南康区专门打造了“心康驿站”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障碍类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搭建治疗、康复、回归社会的中转站、连心桥,实现让受助对象稳定回归社会。

  “通过建立集中照护机制,为他们实现精神脱困、经济脱困奠定了基础,推进政府兜底救助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南康区民政局党组书记仲玉峰说,下一步,南康区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困难对象救助服务的新形式,让社会救助政策合力更强,兜底保障安全网幸福网织得更牢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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