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卞 晔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于2024年1月26日表决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法治方式明晰压实各方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年来,省人大环资委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按照省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任务,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以法治力量守护江西的绿水青山。
狠抓《决定》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今年以来,省人大环资委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调研、跟踪督导等方式,扎实开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2月,组织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7月至10月,先后赴宜春、赣州、鹰潭等地,详细了解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情况,调研督导《决定》贯彻实施;
10月上旬,召开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情况汇报,了解《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分析问题困难,提出明确要求……
在此基础上,省人大环资委在形成调研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转送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决定》实施以来,全省上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我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实现良好开局。
强化立法引领
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须臾离不开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
为织密全流域系统保护与治理的法治网络,省人大环资委在去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推动将修订《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审议项目,及时把湿地资源运营、湿地占补平衡机制等实践中成熟的、具有普适性的湿地保护经验,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为我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当前,随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由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污染源自动监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据悉,目前全省共有2249家排污单位(国发平台)依法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共计3359个监控点位,为我省精准治污提供了基础。但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测责任界定不清晰、设备管理不规范、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弄虚作假、监管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也制约着环境执法效能。
与此息息相关的是,《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正在进行。
“制定出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用联网确认代替验收备案、数据标记代替纸质报告、电子运维记录代替纸质记录、分类监管代替‘一刀切’,不仅能减轻排污单位负担,还能提升管理效能,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省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增强监督实效
江西省拥有长江岸线152公里,赣江是长江主要支流之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省人大环资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坚持依法检查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查找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补齐污染防治短板、着力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此外,特色活动坚持做。今年,省人大环资委以“大力推进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题,持续第30年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活动以推进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为主线,以督促鄱阳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坚持把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内容,依法开展调研、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11个设区市的36个县(市、区)开展暗访,共明察暗访点位115个,个别访谈30余人次,发现46个具体点位问题,并制作暗访专题片。同时,对江西数字人大生态环境监督专区收到的30多件水污染问题跟踪督办,通过“线上转办+线下监督”方式,对往年环保赣江行活动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令人欣慰的是,在监督推动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鄱阳湖水质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总磷指标稳定下降。2023年,鄱阳湖总磷浓度0.059mg/L,下降6.3%;今年1至9月为0.055mg/L,同比下降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