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临近春节,白酒迎来消费旺季。今年,受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政等影响,不少酒企纷纷推出光瓶酒。
光瓶酒也叫裸瓶酒,是指那些没有华丽外包装的白酒产品。这类产品价位每瓶从50元到800元不等,赢得了众多消费者青睐。
然而,看到光瓶酒销售火爆,四川、河南、山西等地一些白酒经销商以及部分线上经销商,将盒装白酒的外包装拆掉,以光瓶形式低价倾销,不张贴最基础的产品标签,为消费安全埋下了隐患。有的白酒经销商为了利益最大化,绕开“一瓶一码”溯源监管体系,通过毁坏溯源防伪二维码,导致产品无法溯源,破坏产品的完整性,牟取利益,更有甚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蒙骗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上市销售的商品,必须提供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基础信息,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还涉嫌消费欺诈,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将面临维权难题。在选购时,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大型商超、品牌直销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并留意白酒的标签是否完整,切莫贪图便宜,大量购买没有产品标签的光瓶酒。
笔者认为,缺失产品标签的光瓶酒,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存在较大食品安全和行业风险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查类似违法行为,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