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黄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预算工委)预先审查的基础上,会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会议期间,财经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以及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
同时,我省预算执行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体制改革有待深化,部分部门和地区零基预算理念还需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还需加强;部分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提升;一些地方“三保”保障能力较弱;部分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困难较大等。对这些困难和不足,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草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零基预算理念,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发展的优势、潜力以及存在的困难、挑战,收入目标契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支出安排体现坚持过紧日子和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原则,积极稳妥、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总体可行。
财经委员会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收到省级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应当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本级预算汇总后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为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坚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财政与金融、经济等政策更加协同配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措施,夯实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围绕扩大投资激活内需、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两重”“两新”工作、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强化财力保障,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全力保障教育、养老、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发展,办好2025年10件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规范预算调剂。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积极拓展地方税源。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健全预算考核机制,加快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下拨进度。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领域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机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项目库管理,穿透式监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情况。强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盘活利用各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效益。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健全预算制度,统一预算分配权,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资金固化僵化格局,规范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估。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市县财政关系。完善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衔接落实中央税收改革任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据实编列年度收支预算,确保财政总体平稳运行。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精准扩面,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两率”水平。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1+9”方案,加快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完善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抓好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财经纪律。
与此同时,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了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2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工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财经委员会会同预算工委对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进行了重点审查,审查报告附后。
附件:
关于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审查报告
为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审查工作,财经委员会会同预算工委开展了集中审核、专题审议、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草案收入预算总额为3297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02.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6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394.26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71.1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29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62万元,项目支出11346.32万元。
202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2.78亿元,其中产业链链主及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板块安排4.37亿元,产业链群融合提升板块安排2.92亿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板块安排15.49亿元。重点聚焦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链稳定和企业纾困,培育航空、装备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加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链对接协作等。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4年以来,在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全省工业保持平稳运行。预计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左右,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超过4000个,工业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0%,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总数位列全国前列。从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优化专项资金分配安排,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与绩效管理,探索专项项目储备机制,总体较为规范有效。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相关要求,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和习惯过紧日子的原则和要求,各项收支安排较为科学合理,总体可行。
二、审核审议和审查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
在审核、审议和审查时,审核组以及财经委员会、预算工委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存在部分部门预算执行较慢、有的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科学细化以及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较晚、年初专项资金落到具体项目率较低、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提出要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相关绩效指标、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约束、优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意见建议。
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了积极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如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细化完善“1269”行动计划产业链对接合作活动部分经费支出安排;优化厅本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数字化改造专项项目核查服务项目绩效指标;调整部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加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探索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近180个储备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涉及资金近2.5亿元;及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等。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省财政厅要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相关绩效指标与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依法依规科学、完整、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强化三年支出编制规划准确性、科学性,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部门预算指标的调剂与使用,强化财务与业务部门协作,加快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加强厅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与业务培训,强化单位内部财会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以往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机制,防止相关问题反弹。
(二)聚焦中央以及省委决策部署,优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优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我省重点产业链如低空经济、航空产业等领域专项资金引导激励支撑,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扩大贷款贴息等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推动破解工业企业物流成本高、用能成本高等企业发展难题。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换代,激励中小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降低部分专项资金申报门槛,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三)提前谋划项目评审,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提前谋划下一年度项目指南发布和项目立项、评审、储备等工作,探索借鉴“免申即享”经验做法,简化专项资金申报与拨付流程,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强化专项资金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机制,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尽量选择硬标准、硬条件、硬指标,减少主观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采取材料申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穿透式跟踪监督力度,督促市县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防止专项资金闲置、挤占与挪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分配、下达、使用等全过程情况。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相衔接制度机制,提高绩效考核结果在预算调整和分配的权重。省财政厅要加强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督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到期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提出改进办法与措施。省审计厅要对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执行和近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审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