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民营养老机构资金管理,去年,南昌市民政局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切实堵住养老机构金融风险的漏洞,让老年人在享受养老服务的同时,更加安心、舒心。
养老资金的监管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南昌市民政局成立了排查小组,通过机构自查、县区检查、市局抽查的形式对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具有民营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是否设立专账专户等情况。排查发现,全市74家具有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中,存在预收费的机构共33家,所收款项为养老服务费或医疗准备金,其余41家机构没有预收费情况。
根据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该局下达工作提示函,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和银行就开设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监管协议细则拟定和预警管理机制等开展三方会商,为便于商业银行对老人医疗备用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采取银行凭养老服务机构和县区民政部门双印鉴进行支取的方式,签订三方共管协议。
“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和银行三方建立监管关系,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养老机构资金的规范性管理,还可以有效预防养老机构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而出现资金链断裂后退费难、‘跑路’等问题。”南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胡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