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 黄 平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迈出坚实步伐。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6.6亿元,增长0.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956.7亿元,下降3.2%。其中,增值税977.5亿元,下降5.1%;企业所得税233.6亿元,下降8.6%;个人所得税85.9亿元,下降11.1%;资源税31.3亿元,增长7.8%;房产税91亿元,增长31.1%;城镇土地使用税65.8亿元,增长24%;土地增值税93.3亿元,下降5.9%;耕地占用税29.8亿元,增长10.7%;契税141.1亿元,下降11.8%。非税收入1109.9亿元,增长6.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6.5亿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4亿元,下降4.6%,主要是各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行政运行等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343.8亿元,下降0.8%;教育支出1393.2亿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269.7亿元,增长1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7亿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4亿元,增长1.8%;卫生健康支出681.7亿元,下降5.1%,主要是2023年各级清算拨付疫情防控有关支出较多;节能环保支出254.1亿元,增长1.9%;城乡社区支出654.7亿元,增长2.8%;农林水支出966.4亿元,增长20.4%,主要是增发国债用于农田水利等领域项目支出较多;交通运输支出283.9亿元,增长6.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25.9亿元,下降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6亿元,增长1.9%;金融支出65.7亿元,增长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1亿元,增长4.2%;住房保障支出208.6亿元,下降5.8%,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量减少,支出相应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9亿元,下降13.4%,主要是2023年部分市县安排粮食仓储建设资金较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6亿元,增长32.8%,主要是增发国债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较多;债务付息支出147.1亿元,增长2.9%。在收入持续承压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3.9亿元,下降14.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5.7亿元,增长1.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亿元,增长13.4%,主要是各地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2亿元,增长33.2%,主要是加大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力度。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56.2亿元,增长3.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89.3亿元,增长6.4%。本年收支结余6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36.4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6亿元,下降8.6%。其中,税收收入409.6亿元,下降7.2%,主要是省级分享的增值税、所得税税收收入减少;非税收入146亿元,下降12.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7亿元,增长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亿元,下降8%,主要是省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53.4亿元,下降1.8%;教育支出210.7亿元,增长5.3%;科学技术支出18.9亿元,增长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亿元,下降4.5%,主要是2023年省级一次性安排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资金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3亿元,增长7.1%;卫生健康支出49.3亿元,增长8.2%;节能环保支出9.6亿元,增长17.5%;农林水支出46.6亿元,增长18.8%;交通运输支出64亿元,下降4.4%,主要是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较多;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8.6亿元,增长22.2%;金融支出58.8亿元,增长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4亿元,下降8.1%,主要是2023年增发国债用于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较多;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亿元,增长1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4亿元,增长273%,主要是增发国债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2.4亿元,下降6.8%,主要是省级一般债务余额和平均利率均较2023年有所下降。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4亿元,增长5.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1亿元,增长42%,主要是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昌北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省级项目支出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亿元,增长17.7%,主要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以及省属重点文化企业恢复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亿元,增长34.7%,主要是加大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力度。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56.1亿元,增长3.8%。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00.9亿元,增长9.1%。本年收支缺口4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66.8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决议,围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23.4亿元,支持“两重”建设;下达158.4亿元增发国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发行1214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投向水利、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等领域1419个重大项目;统筹292.4亿元支持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和扩大消费。统筹124.8亿元大力推动“两新”工作,全省更新设备约15万台(套),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280余万件(辆);统筹3.1亿元支持江西旅游品牌建设和“引客入赣”,激发文体消费活力;下达1.4亿元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及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南昌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安排6.5亿元支持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优化实施招大引强奖励政策。南昌-九江、赣州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赣州国际陆港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引资“20条”,支持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杠杆作用,新增撬动社会资本3405.9亿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总量达到19.2亿元,支持科技兴赣六大行动,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及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推进庐山国家植物园创建;支持省属科研院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深化科技奖励改革。出资1.2亿元组建省科创基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新增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总量达到20.3亿元;出台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15条财政措施,2024-2026年统筹安排30亿元加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奖补力度;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安排1.8亿元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拨付23亿元支持省产业引导基金,安排1.3亿元支持组建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推动人才创新赋能。支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增长42%,总量达到8.6亿元,支持“赣鄱英才计划”、国家级人才创新创业、“博士后九条”等项目实施。安排资金奖励“赣鄱工匠”“江西能工巧匠”,对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给予补助。
三是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共进,增强全域发展整体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88.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实现七连“A”;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中央要求。统筹3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资金68.3亿元,创新建立一次性补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安排2.9亿元支持开展种业振兴行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安排4.8亿元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赣州市入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7.3亿元支持开展“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和省级村点整治建设。统筹91.6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41.1亿元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7万套(间)、城中村改造2.6万户、老旧小区改造52.5万户;下达46.4亿元支持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统筹18.4亿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南昌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行动名单。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落实中央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财税支持政策。深入实施省会引领战略,支持赣江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景德镇建好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年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541.7亿元,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27.1亿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攻坚行动;安排46.4亿元支持国土绿化、林业资源保护等;支持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明确湿地恢复费征收标准。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入选国家试点。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统筹9.2亿元开展矿山治理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吉安和萍乡、上饶和鹰潭成功申报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我省设立生态修复基金。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与湖北、安徽签署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持续实施赣粤东江、赣湘渌水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省上下游县(市、区)实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安排3亿元建立省内流域差异化补偿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安排1亿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下达3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下达4.6亿元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五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下达27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调整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增发放贷款409.8亿元,扶持带动创业就业95.3万人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做好各学段教育经费保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下达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4亿元;支持全域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省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资源优化整合和“双一流”建设攻坚行动;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置约30万套“可躺式”课桌椅。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18年连涨,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人口发展支持政策。安排13.3亿元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一老一小幸福院”698个、城乡老年助餐点7800余个;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239所、新增园位5.9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个。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免费提供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210万人次,免费为适龄女生接种HPV疫苗65.3万人次;安排6.5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4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投入运营;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统筹9亿元支持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6亿元建设群众健身场所和开展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同时,统筹4.1亿元支持抗洪抢险、救助救济等应急工作,安排2.1亿元用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保障、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
六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出台进一步完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制定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更深层次、更大力度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修订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完成16项支出标准制定工作;修订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强化财政困难程度等系数调节应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范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修订出资监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事项清单;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和处罚制度。
七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障财政高水平安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1+9”化债实施方案,迅速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发行债券用于化解市县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全省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省市县“三保”分级责任,健全“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全面实行县级财政工资统发,全省基层“三保”运行平稳;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26.3%;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省财政平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70万元和14万元,其中民族乡、民族村分别提高到210万元、18万元,增强基层基本运转保障能力。加强财会监督。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出台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贯通办法;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超常规纵深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1+7”制度办法。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2024年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担当实干,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省上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结果。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源基础还不牢固,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收支矛盾突出;零基预算改革有待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需加强,部分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绩效不高;部分地方“三保”保障能力较为脆弱,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严格;少数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5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国内需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主要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态势和税源实际相适应,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和预算完整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预期目标,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二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财政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是宏观调控精准施策、提升效能。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强财政与就业、产业、金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强化财政资金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
四是财政管理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资金固化僵化格局,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机融合。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运行。
(二)2025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0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9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减去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570.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570.4亿元,较2024年汇总预算数增长1.7%;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1.6%,主要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将在预算执行中追加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6.8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8.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和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等,减去调出资金、上解中央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安排支出,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029.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29.1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4.3%,主要是2024年执行中,中央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补助资金等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6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14.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减去调出资金等,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38.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8.1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7.6%,主要是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83.3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35.4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5.9%。当年收支结余4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84.3亿元。
(三)2025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5.9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3.5%;其中,税收收入393.9亿元,下降3.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减去补助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转贷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092.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92.3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4.3%。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坚持零基预算理念,集中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结果挂钩,清理退出到期和低效无效项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继续安排的存量项目外,需要新增安排178.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安排14.5亿元。其中:就业创业安排1亿元;社会福利及抚恤救助安排3.3亿元;医疗卫生安排3.2亿元;养老事业安排4.1亿元;人口发展和生育保障安排1.2亿元;公共文化及旅游安排1.7亿元。
二是强化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保障,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安排37亿元。主要是:教育安排33.6亿元;科技专项安排3.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按存量预算安排。
三是保障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实施,安排49.5亿元。主要是:工业发展专项安排2.5亿元;基建投资专项安排1.5亿元;对接落实国家“两重”“两新”政策预安排23.2亿元;竞争性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安排1亿元;农业农村安排2.3亿元;水利安排5.2亿元;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安排1.05亿元;市场监管专项安排0.1亿元。
四是加大对困难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安排77.8亿元。其中: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0亿元;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15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安排2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安排2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0.5亿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安排26.3亿元。
以上新增支出,加上2024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用于平衡省级预算的242.9亿元,合计需421.7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5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107.9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为确保省级预算收支平衡,需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313.8亿元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4.2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0.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和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等,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上解中央支出、转贷市县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和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80.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3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37.2%,主要是2024年执行中,中央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补助资金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23.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减去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下降28.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87.9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10.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7.8亿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9%。本年收支缺口2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36.9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501.7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7亿元、专项债务926亿元,已纳入2025年预算。经审核,省级新增债务限额安排8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8亿元、专项债务40亿元,其余新增债务限额1008.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2024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079.3亿元、债券利息430.2亿元,已足额兑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053.6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5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89.9亿元、债券利息458.8亿元(不含2025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专项债项目收益、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4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7.1亿元,2024年补充323.3亿元,年底基金余额500.4亿元。减去2025年省级预算调入使用313.8亿元,基金余额186.6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5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493.6亿元。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329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0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6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5.3万元。
(2)支出预算329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6万元,项目支出1134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3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5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0万元,资本性支出3441.6万元。
2.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2.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产业链稳定和企业纾困、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和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航空和装备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等。
三、扎实做好2025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加力推动“两新”工作。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覆盖范围,优化简化补贴申报流程,撬动更多大宗消费。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消费,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实行专项债券投向“负面清单”管理,合理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允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持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综合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支持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城市建设,加快培育开放平台,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推动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
二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产业升级战略,统筹用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落实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打造全国未来产业创新培育发展高地;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继续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统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实施省级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落实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措施。统筹用好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产业、就业帮扶等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落实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0%的考核要求。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取消产粮大县县级配套要求,落实产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益补偿机制。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支持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深入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区,持续实施乡村建设专项提升行动,支持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攻坚行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四是不断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省会引领战略,支持提升南昌综合实力和发展能级。支持赣江新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承接和培育能力。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景德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落实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资金渠道,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推进南昌-九江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涵养税源,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五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实施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重要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建设,推进庐山国家植物园、井冈山国家公园创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财政保障制度。持续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好跨省和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油茶资源扩面提质,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推进竹产业、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公共机构实施绿色采购,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
六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力办好2025年10件民生实事。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扩岗稳岗,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落实教育投入责任,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推进“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学交通服务保障条件。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完善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双一流”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工作。支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口袋体育公园”。
七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面完成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计划,加快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快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八是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加强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9”实施方案,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加快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推动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三保”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三保”分级责任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风险应对,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加强财会监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持续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