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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发布涉民生典型案例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批涉民生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此次发布的案例分别是:赵某与龚某保、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害人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实际从事劳动获取收入的残疾人,可依法主张误工费;刘某娥诉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实际工作的老年人,对其主张的合理误工损失应予支持;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善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被家暴妇女合法权益;王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未成年子女遭家暴,人身保护令来护航;胡某云诉董某服务合同案——预付式消费店铺注销后,店主应返还未消费金额;江西某科技公司与汪某海劳动争议案——用人单位以未履行审批手续拒付加班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陈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外卖员的劳动关系应以用工事实来认定;曾某梅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唯一合法继承人无法开具公证材料,法院可依据事实支持其提取存款;张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倒卖骗保药品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江西某农业公司、钱某平诉刘某娥、陈某修等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合同纠纷案——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毛某花等人诉李某杰、某科技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承担;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与某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纠纷执行案——府院联动解民忧,“腾笼换鸟”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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