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分配到集体收益,感谢巡察组,让组里的账目管理更规范,大家也更放心了。”近日,兴国县城岗镇城岗社区上街组向261名居民发放了公益金,群众拍手称赞。
此前,兴国县委巡察组进驻城岗镇开展常规巡察,多名群众反映上街组集体收益情况长期未公布。经巡察组实地走访核实,上街组通过出租土地、出让征地获得的收益由居民小组理事会共同管理,但未及时对外公布收益情况,且未向居民分配收益。问题反馈后,上街组立行立改,按程序及时发放公益金,其余资金作为公益基金,获群众一致好评。
农村集体“三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发展,兴国县委巡察机构将其列入对村巡察的重点,深挖细纠“三资”底数不清、管理不善、监管不力问题,推动规范“三资”管理,守牢村集体“钱袋子”。
结合对村巡察特点,巡察组从财务审计、实地察访、谈话了解、群众举报等多角度切入,重点围绕村级债务、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租金收缴等方面全面“体检”,摸清被巡察村“家底”。同时,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码上巡”监督等平台,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兴国县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县委统筹、乡镇主责、部门参与、协同监督”的全过程整改模式,发挥巡察整改监督特派员作用,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率先在赣州市出台农村集体“三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完善了村办食堂规范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文件,推动乡村建立和细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资金收支制度、资产资源管理等78项制度,堵塞了“三资”监管漏洞,推动农村集体“三资”阳光运行。(余敏燕 钟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