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若干措施予以公开发布。
县域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支撑,是构建“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坚实底盘。为充分发挥各地特色优势,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竞争力强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量
(一)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引导县(市)集中资源发展1-2个主导产业,对纳入省产业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主导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予以重点保障,聚力打造一批产业竞争力强、要素集聚水平高、发展后劲足的经济强县。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构建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工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机制,引导具有产业链上下游和周边配套协作关系的县(市)集群式、链条式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做优做强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引导县(市)聚焦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功能食品、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省科创基金作用,支持和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在县(市)转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中心。鼓励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带技术、项目、成果进园入县(市)创新创业。开展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加强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布局建设,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推动县(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龙头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在省外创新资源丰富地区设立“科创飞地”。
(三)做优做强产业发展载体。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广“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鼓励采取“区中园”“主题产业园”等方式整体开发运营,支持精准配置和布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县(市)开发区提档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调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深入实施优质企业培育行动,支持县(市)企业做大做强,梯度培育中小企业,推动实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县域全覆盖。
(四)推动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实施县(市)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覆盖行动,支持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产业大脑”,遴选推广“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打造一批“数字领航”企业、“小灯塔”企业和“数智工厂”。加快县(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开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鼓励园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或数字化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建设数字经济集聚区。
二、提升县域功能和品质
(五)科学推进城镇建设。以建设南昌都市圈、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及上饶、宜春区域中心城市等为引领,支持区域内县(市)全面对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成为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支持距离中心城市较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实施城市化提升行动,发展为市域副中心。推动人口总量较少、净流出比例较高的县(市)转型发展、组团发展。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工业重镇、农业大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
(六)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优化完善县域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打通省际交界区域断头路、瓶颈路,积极推动建设一批通用机场,逐步填补县(市)铁路空白、扩大覆盖范围。有序推进国省道绕城(圩镇)改道提升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县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县城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地下管网、公共停车场、充电站(桩)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规范街路地名牌设置。支持县(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和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支持县(市)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模式,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推广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夜景夜市夜经济,打造新兴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和特色街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集散地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八)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县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推进“5+2就业之家”、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建设,加大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县域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扩大城区学位供给,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支持县(市)结合产业需要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县级疾控能力建设,推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使用效率,推动人口超百万的县(市)实现三级医院全覆盖。统筹支持县(市)养老机构建设,提升老年助餐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支撑
(九)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延伸“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条,更大力度外引内培农业龙头企业,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储备实施,聚力打造一批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农业强县。做好“土特产”文章,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引导县(市)集中力量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赣鄱正品”全域品牌。鼓励优质农产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支持建设一批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食品工业园,推动更多县域特色优质农产品进入高端商超和高端餐饮企业,打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夯实粮食生产能力,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依规支持产粮大县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支持建设农产品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
(十)做优做强文旅产业。以推进县域全域旅游为牵引,深挖文旅资源、丰富文旅产品和场景业态,在“风景独好”旅游名县中,聚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富有赣鄱特色的文旅美县。支持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强化跨区域旅游资源融合,联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目的地。推动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4A级景区。
(十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引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聚力打造一批全域美丽、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相邻县、省际边界地区县开展流域生态补偿。依托全省生态资源储蓄运营平台,创新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生态补偿收益权、碳排放权等质押贷款和市场化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项目贷”模式。推动县域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对碳达峰试点成效较好县(市)的支持。
(十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支持县乡村三级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镇延伸。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落户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享有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办法。
(十三)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红色名村和传统民居保护。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产业帮扶带动、就业稳岗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四、强化改革赋能激发动力活力
(十四)实施扩权赋能改革。全面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在财政资金使用、自然资源利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强县(市)统筹发展能力。推广“市县同权、县乡联办”,推动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县乡办理。稳妥有序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
(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推行“1+N”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转变,打通后台数据资源共享,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互认互通。指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托“赣企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县(市)打造具有鲜明特色标识的营商品牌。
(十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更大力度支持县(市)民营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县域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定期公布引入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清单,扩大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采购份额。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完善县(市)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健全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十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导县(市)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政策,更高水平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持招大引强,对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或突破的县(市)政府按规定予以奖励。鼓励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健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机制。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鼓励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打造一批县域跨境电商园区。
五、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十八)加大用地用林用能保障力度。支持县(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能等需求。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参与省内调剂,探索协商收回、协议出让等方式盘活低效用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符合追加林地备用定额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提升占用林地网上审批效率。推动能源要素向县(市)产业带动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流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能耗指标单列。
(十九)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支持县(市)通过展期、置换等方式实现经营性融资平台债务本金接续,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分类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缓释化债压力,增强发展动能。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县(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金融资源向县域下沉,合理提高县域存贷比,加大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等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产业基础扎实的县(市)与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方式组建地方产业投资基金。
(二十)完善人才引育用机制。在实施“赣鄱英才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时加大对县域的支持力度。定期从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县(市)服务锻炼,推广人才“市引县用”“县引企用”,优化编制配置安排用于招才引才,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及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向县(市)倾斜。
省委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支持举措,对重点打造且当年达到发展要求的经济强县、农业强县、文旅美县、生态名县,在下一年度安排资金项目、要素指标时予以优先支持。各设区市要统筹资源配置,引导县(市)产业合理布局、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竞争。各县(市)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找准自身定位、做强特色优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