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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行“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南昌市赣江宾馆举行“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在成本监审及专业分类成本调研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及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委研究起草了我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划分为文科类、理工农医类、体育艺术类三个类别,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培养成本制定差异化学费标准如下,拟自2025级新生入学起执行。(见右表)

  1.学费上浮规则。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10%,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10%;职业本科专业学费可上浮10%;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4%,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4%;学费上浮不得叠加。

  2.学费适用范围。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适用于高职学校和专科学校,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普通本科高校现有专科专业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二)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收取。学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

  (四)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挤占挪用学费收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学费收入用于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到位,加强正面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方案拟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1〕225号)《关于进入昌东昌北高校新园区高校统招本、专层次学费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赣教计字〔2003〕210号)同时废止。本方案发布前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新学费标准施行后,如遇国家和我省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调整完善。

  二、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2024年,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对22所高职院校2021年至2023年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履行了下达监审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出具报告等流程,对各高职院校标准学生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项目进行了审核,核定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1.66万元/人·学年。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处处长刘琴、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处长谢治邦、江西省财政厅税政处三级主任科员李友辉、江西省教育厅财务处三级调研员黄清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舸等5名同志共同担任听证会听证人,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由年满18周岁在籍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生及各年级学生家长、高中阶段在籍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3名;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代表听证会参加人8名,专家、学者代表听证会参加人2名,部分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及合作实习企业代表听证会参加人5名。名单如下:

  (一)消费者13名

  1.汪炘叡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级国际商务专业1班学生

  2.陈  媗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4班学生

  3.丁红连  南昌市自由职业者

  4.张结旺  九江市自由职业者

  5.李   剑  景德镇市水务有限公司 职工

  6.贺晓波  萍乡市鑫龙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7.欧阳秀花  新余市联厦地产有限公司业务员

  8.徐玉乾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9.朱爱珍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赣州公司规划师、理财经理

  10.陈勇如   宜春市宜丰县务农

  11.张英华   上饶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2.肖小平   吉安市青原区务农

  13.郑满华   抚州市自由职业者

  (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14.郑古能   省人大代表(民革省委会委员、民革省直建设总支副主委,省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15.王卫华   省政协委员(共青团吉安市委副书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三)相关部门4名

  16.金向晖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17.付火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四级调研员

  18.祝万春   抚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科科长

  19.谌民航   南昌市教育局高中科三级主任科员

  (四)社会团体、社会组织2名

  20.王仁文   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 四级主任科员

  21.袁  方   省消保委秘书处监督部 主任

  (五)专家、学者2名

  22.陈世伟   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发展研究处处长

  23.欧阳忠明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

  (六)公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及合作实习企业5名

  24.陈哲亮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处处长(校址南昌市)

  25.段   炼   九江职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校址九江市)

  26.许小华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计财处处长(校址赣州市)

  27.张印华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校址宜春市)

  28.张享荣   江西美晨通讯有限公司 行政经理

  五、听证会旁听人名单

  第一次公告报名期内未接到旁听人员报名。

  六、有关要求

  全体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如会议时间因故调整,另行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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