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的重要支柱,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近年来,赣州市委、市政府顺势而为,立意高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切实发展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而且不少村还实现了村集体年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目标。
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做到“三强三促”,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真正用足、用好、用活,真正做到促发展、惠民生、得民心,真正做到规范支出,更有出路。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认识再提升。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纳入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对村“两委”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村“两委”干部不能认为不违规就提倡。要把视野放宽,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钱用在“刀刃”上,收到既“叫座”又“叫好”的成效。同时,也要教育引导村“两委”干部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储存一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备急需急用。
二要加强规则制定,促村集体经济的使用更规范。在相关部门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文件政策的基础上,还要出台村集体经济规范使用的配套规定,引导和规定村集体经济用于真正有困难的地方,用于真正有需要的地方,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三要加强巡察监督,促监管更有效。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联合发力,要求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也实行“四议两公开”,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也可以利用现在村里的村务监督公开群常态化监管好该项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同时,还应该把该项工作纳入纪委监委巡察内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和整改。(黄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