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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利民之举

  吴学安

  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看病报销是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因此,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成为民心所盼。这意味着把全家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汇拢到一个池子里集中使用,既可确保用于就医的“医保”属性不变,也可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在家庭成员之间实现共享共有。

  就一般家庭而言,老人的医疗花销较大,年轻人则相对较小。而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成员共济,能够解决一部分年老体弱人群的个人账户入不敷出的问题。不言而喻,打通共用壁垒,实现家庭成员共济后,年轻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老人的基本医疗支出,能够解决医保资金在家庭内部分配“失衡”问题,在减轻家庭负担的同时,也能让医保资金的利用效率最大化。

  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而衡量一个国家医保体系的“含金量”,既要看覆盖面,也要看实际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契合了参保人的企盼,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有利于提高民众参保的积极性,无疑是一项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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