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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上饶县郑坊镇金海洋自来水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上饶县郑坊镇金海洋自来水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5月19日,债权总额19,218,239.79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0,000元,收购利息5,907,257.06元,孳生利息2,040,454.3元,加倍迟延履行金1,270,528.43元,另有诉讼等费用等。(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欲了解抵质押及债务人和保证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二、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三、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1年7月6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邹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91-86836718,0791-86836790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邮政编码: 330006

  联系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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