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旗号,以代理征信异议、征信投诉为幌子实施诈骗,通过向客户收取“征信修复”业务定金、招收代理收取巨额代理费等手段非法牟利。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信息主体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征信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提示指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任何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良记录铲单”等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均属骗局,任何教唆采用代理加盟方式开办征信相关业务的均属骗局,任何以征信修复培训、考取征信相关资格证的名义开展宣传或收取费用的均属骗局。
信息主体认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信息提供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认为自身合法征信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如信用报告反映的信用记录真实无误,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或删除。《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信息主体要增强信用意识,维护好自身信用记录,办理贷款或申请信用卡时量力而行,谨防滥办滥用,一旦发现逾期行为应及时还款补救,继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以免因失误而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人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