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真的方便,立案才几天,我的事情就处理好了。”2月21日,兴国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勇通过微信快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连连称赞。
被告朱某于2020年6月在原告郑某处购买建材,并出具了金额为3.4万余元的欠条。朱某虽然偿还部分了货款,但余款2.2万余元一直未付。郑某催收未果,遂诉至兴国法院要求朱某偿付货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与朱某联系,了解到朱某现在广东经商,因疫情影响可能无法及时参与诉讼后,承办法官征得郑某、朱某同意,组建微信群给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结案。
近年来,针对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当事人不能及时参加诉讼的情况,兴国县法院采取微信调解、线上审理等方式办理案件,既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又提升了办案效率,深受当事人的欢迎。(刘 勇 王承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