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兴国讯 (记者唐燕 通讯员陈鹏)“有了‘幸福卡’,日常积分就可以兑换现金券买东西,确实不错。”近日,兴国县樟木乡幸福新村移民安置点的搬迁户管玉香,用积分兑换了生活用品。
为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汇聚乡村振兴合力,兴国县在各乡镇推行文明幸福卡家庭积分制,给每一户家庭发放一张文明幸福卡,村(居)民通过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的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获得积分,所获积分可兑换成现金券购买所需物品。目前,兴国县文明幸福卡已覆盖25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总注册用户超8万户,平台总积分达815万分,累计兑换积分353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