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和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九曲河边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向九曲河投入了总价值6000元的2000余尾鱼苗。该笔鱼苗费用,全部由两名违法电鱼当事人“买单”,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据悉,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下,职能部门与涉案当事人进行磋商,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2名当事人以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生态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定南县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主动推动和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促进筹集修复资金5万余元,推动渔业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引导一方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
(黄 海 郭东娟/文 詹继成/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