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签署的《不良资产跨省区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及担保人应偿还本金和利息及应承担的其他责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和确定)。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