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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须监管补位

  ■ 汪代华

  “标注150个,收货一数只有86个。”近日,北京市民李女士在社交平台吐槽称,她无意间用“数垃圾袋打发时间”,却发现了“货不对板”的秘密,商家宣称150个垃圾袋,实际到手缩水近一半。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都遇到过类似问题:声称500根一盒的棉签,到手一数少了88根;标注50片的纸尿裤,只有38片……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须监管补位。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这说明,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误差”是有合理区间的,并非“想误差多少就误差多少”。但是,有的企业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通过缺斤短两方式降低成本,对产品的计量检验要求置若罔闻;还有的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规范缺乏了解,对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的法律后果不知晓;消费者不能对定量包装商品直接称量,无法立即判定其量足与否……凡此种种,导致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现象屡见不鲜。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杜绝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须打好组合拳。相关部门要对相关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定量包装商品开展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纳入日常自查环节,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都要求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同时,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相关生产与销售企业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计量法律意识。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自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企业内部要加强自我监督抽查,提高计量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使企业内部形成良性循环,从生产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杜绝缺斤短两、偷工减料行为。

  消费者自身也要主动学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误差”的可允许范围。如果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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