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丰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

一站兜起“大小事”

  罗 霄 本报全媒体记者 邹海斌

  “我想讨要货款,请问找哪个部门?”日前,宜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咨询台前,60多岁的朱德文拿着货单凭证前来求助。三年前,熊某某在他的家用电器店购买了集成灶、热水器等产品,1万余元货款一直没付,朱德文追款三年未果。

  听说县里有一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朱德文决定去试一试。工作人员耐心了解情况后,引导他到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窗口。调解员以电话方式向欠款人核实,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经过20多分钟的电话沟通,熊某某意识到自己因拖欠货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后,承诺在三天内付清。双方达成调解后,工作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案结事了。朱德文开心地说:“几年没追到的货款,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能解决。”

  为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宜丰县依托县综治中心,整合政法、信访、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构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6个乡镇(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15个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室、367个网格调解四级诉调平台,全域多元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宜丰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林婷告诉记者,以往群众诉求面临“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现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出“一站式”服务,从登记、调解到结案,群众只需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就可解决问题。

  记者在宜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看到,这里设有人民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联合调处、诉讼服务三个区域,具有综合受理引导、信访接待、联合调解、立案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实行“访调诉”一站式化解,兜起群众的“大小事”。

  为提升调解的法律效力,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均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在当事人申请后由县法院出具带有“诉前调”字号的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如调解不成功则引导登记立案,转交诉讼服务区审理判决。“这种‘综合受理、信访在前、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实质性解纷体系,让八成以上的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刘林婷说。据介绍,自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待群众来访3273人次,提供政策法律咨询150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35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宜丰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该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不断优化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和流程,让群众一扇门进出、纠纷一揽子解决、矛盾全链条化解,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05版:视线
   第06版:政文
   第07版:经济
   第08版:省城
   第09版:聚焦
   第10版:井冈山
   第11版:读书
   第12版:品鉴
一站兜起“大小事”
我省提前批高职(专科)计划招生5369名
历史文献纪录片《从瑞金出发》在央视播出
感受科技魅力
我省评出2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
庐山将实行“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
全国气排球邀请赛在婺源举行
上饶市开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永丰推进红色遗存保护利用
红色照耀新征程
盘活闲置资产 壮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