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生态修复项目涉及资金100余万元,不能直接确定施工方,可以采取招标或者采购的形式。”近日,井冈山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提出否决意见。
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派驻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该市纪委监委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对事前报备审核、事中参与监督、事后重点抽查三个环节细化了监督流程及监督方式,实行对人、事同步监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监督,确保被监督单位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话监督、现场走访等方式,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重点聚焦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贴身”监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26项,叫停或暂缓研究事项7项,督促整改问题12个。
为提升监督实效,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被监督单位实际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清单,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对一”清单式列出意见建议,督促被监督部门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肖 颖 葛五香)
